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需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是调整结构稳增长和提质增效、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这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面对江苏深入推进改革的新形势,特别是如何以系统化思维高质量推进改革开放,江苏科技服务业迫切需要实现扩容、升级、联网、提质、增效。江苏作为我国经济大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江苏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和绿色发展的重要阶段。经过多年发展,江苏科技服务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着科技成果转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市场化运作机制有待加强、集聚效应不够突出等现实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对科技服务业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主动顺应国家结构性减税杠杆引导,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对科技服务活动的支持。围绕国家和省内出台的鼓励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对高校院所、科技服务业企业宣讲培训,发放科技政策明白纸、一览表,定期组织金融、管理等领域国内高水平专家对科技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鼓励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依照自愿、平等原则,按相近的专业范围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督促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培育一批科技服务骨干企业,提升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
二、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自由开放共享。围绕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统筹推进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站)等各类创新平台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服务。实施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重点培育服务模式创新、市场化水平高、自我发展能力强、服务成效显著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带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开放协同、创新创业全链条覆盖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加大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和标准化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开放的检验检测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第四方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供需对接模式,推动线上检验检测和标准化服务的发展;依托“互联网+”搭建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实现全省创新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促进科技人才大集聚,强化核心要素支撑。一是加强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力度,将科技服务业纳入各类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的重点领域,引进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切实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推进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二是加强合作和服务机制建设。对接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级学会组织、科技社团,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专家服务制度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合作机制,通过建立服务站、创新驿站和会企创新联盟等载体,建立专家组长效服务工作机制。三是做好培训载体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产学研合作,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推动科技服务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
四、打造众创空间,提供创新创业载体支撑。一是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专业化发展,支持规模大、在孵企业数量多的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在孵企业聚焦的技术领域,构建针对性强的研发服务平台,提升专业孵化水平。二是创新孵化模式,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高校院所为依托,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和示范,加强孵化服务集成创新,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与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情报、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组建孵化服务联盟,促进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向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为在孵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一站式科技服务。三是鼓励多途径创建孵化器。鼓励领军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孵化进程,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产业后备力量,营造大企业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持高等院校在大学科技园内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大学生创业苗圃,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孵化器与高等院校合作,推动异地孵化、网络孵化、虚拟孵化等线下与线上结合。
五、深化区域和国际开放合作,拓宽发展空间。一是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运营、独立设置研发机构等方式,整合国际高端科技服务资源,拓展国际科技服务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提供联合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等服务。二是支持承接境外科技服务业转移。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机构参与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在我省设立或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合作基地等。引导外资企业在我省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产品设计、研发等高附加值创新活动,扩大技术溢出效应。三是通过多种渠道,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通过产业融合、市场开发和人力培训等多种途径,与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信息、技术、创业、投融资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提高我省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