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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07 17:12 来源: 本站原创

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重要区域经济发展带和自然生态孕育带,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横向贯穿成渝、长江中游、长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流域面积大、影响范围广、环境要素复杂、区域异质性大。为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思路,在保证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长江经济带,需融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围绕区域环境风险最小化的基本要求,实施“保底线”、“优先序”、“精准化”三大环境风险管控策略。江苏省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尽快采取相关对策。

一、长江经济带主要环境风险与问题

(一)沿江产业布局不合理,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沿江化工企业众多,潜在环境风险巨大。长江经济带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数量为1.3万家,占全国的45%,营业收入总额实现48600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36.48%,沿江化工企业分布过于密集。江苏则是排名第一的省份。二是沿江重化工业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威胁巨大。长江每年供水量超过2000亿立方米,为沿江4亿人提供用水保障。但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同各类危、重污染源生产企业交叉分布,隐患巨大。水运航道穿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象较多,船舶等流动源环境风险管控薄弱。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问题突出,其中,20个水源地水质达不到Ⅲ类要求,39个水源地未完成一级保护区整治,52个水源保护区内设有排污口,48%的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不足。江苏沿江地区的饮用水源地也受到重大胁迫。


(二)区域内污染物排放量大,特征污染物成为长江经济带首要水环境问题,部分河湖污染严重,水质风险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一是水环境形势严峻。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长江经济带的综合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环境风险事件频发,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区域内多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全国平均值的2倍,9个省市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总磷超标成为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长江经济带湖库监测点位中,总磷超Ⅲ类的比例为47%,是湖库首要污染因子,其中13个好于Ⅲ类断面由于总磷超标影响水质等级。仅太湖每年输入的磷就达1300吨,沉积物中磷达20万吨。三是部分支流及湖库污染严重。岷江、沱江、乌江流域污染严重,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滇池、巢湖、太湖等湖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近年来,水环境污染事件频发,重金属、COD等污染情势严重,工矿业发展以及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使长江经济带出现大量的污染土地。


(三)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脆弱、环境承载力较低、环境风险缓冲能力不足,多重环境风险叠加呈现。长江流域环境风险存在显著的空间差异,生态脆弱区与发展潜力区空间重叠。长江上游区域资源丰富、目前开发强度较低、发展潜力巨大,但其生态系统脆弱、环境承载力较低、环境风险缓冲能力不足;中游地区主要河湖岸线因开发破坏严重,湿地生态系统快速萎缩,河湖自身生态修复机能严重下降;下游地区在早期工业化进程中开发过度,生态空间压缩,环境风险危机四伏。同时,突发环境事件、长期慢性风险在空间尺度上都表现为从上游至下游递增的阶梯式变化趋势。2000年至今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占长江经济带事件总量的48%


二、几点建议

针对长江经济带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基本特征,应将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精准管控作为环境风险控制基本策略。


(一)坚持底线原则,确定以区域环境风险最小化为目标的各类红线

生态环境风险最小化的基本要求是不突破或者开发强度小于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坚持生态环境风险最小化目标,就是要符合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要求,确定生态系统健康的基本阈值,满足新时代公众对自身健康的强烈诉求,是流域开发过程中不允许突破的底线。具体而言,要解决好三类冲突。一是解决好社会经济发展的动态目标与空间管制红线、总量控制红线、及产业准入红线的冲突。二是解决好不同红线之间的冲突。三类红线的制订不能孤立,而必须构建系统的耦合模型进行科学的测算,以满足最严格的约束为要求。三是解决好三类红线的时空差异性冲突。以长江经济带整个区域环境风险最小化及生态系统健康为约束条件,统筹三类红线的制订。

近期可根据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风险,重点关注三类问题的底线。第一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对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及不同区域生态影响的程度;第二化工及相关行业对长江流域水环境的长期影响及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风险管控;第三长江经济带区域开发(包括城市化)对不同生态环境要素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影响程度及其阈值。


(二)明确保护重点,建立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的优先序

在长江经济带开发过程中需建立三类环境风险管控的优先序,一是依据自然、社会、经济及技术分布的空间差异而确定的优先管理风险区;二是通过比较不同风险事件风险水平而确定的优先管理风险事件;三是基于风险事件全过程比较分析而确定的优先管理环节。

近期,长江经济带应围绕沿江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三个风险管控的优先序。一是构建高精度的环境风险源潜势分区分级图谱,在不同的空间尺度或行政区域划分出高、中、低三档风险管控区和风险管控类型;二是针对不同的风险受体,特别是饮用水源地、敏感生态系统(保护区、湿地)等,构建高精度的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分区分级图谱,在不同的空间尺度或行政区域划分出高、中、低三档风险受体防控区;三是结合各地风险管控的能力及投入,叠加风险源与受体,形成各区域的风险控制成本-费用曲线和不逾越红线的风险管控最优路径,确定优先管理风险区、优先管理风险企业、优先管理风险受体。


(三)强调区域差异,实现生态环境风险的精准化管控

针对长江经济带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环境风险特征及环境管控手段的不同,制定差异性的环境风险管理目标。 具体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智能化的区域环境风险数据获取体系。整合各部门分散的环境风险数据,集成风险源及周边敏感受体属性信息与空间信息、风险源监控信息、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等,形成规范一致的环境风险管理信息平台。二是建立不同区域的精细化环境风险管理目标。基于全过程管理和优先管理的策略,结合长江经济带环境风险评估与排序结果,并考虑风险控制成本和效益、风险控制技术可行性以及公众风险感知等问题,制定区域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三是建精准化多手段集成的区域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强调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始末的覆盖,推动环境风险管理由当前的应急响应向前端“防控”和后端“恢复”双向延伸。四是建立长江经济带分级环境风险管理模式。突破传统各级政府的环境管理藩篱,实施“省市”分级合作风险管理协调机制。


(四)要大幅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承载力

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评价系统,建立生态环境承载力动态监测预警体系,科学核算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水平,充分认识生态空间、环境容量和承载力水平的联系、差异及特征。将生态环境承载力作为长江经济带资源开发、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制订的基本依据,将经济带上不同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水平作为“保底线”、“优先序”、“精准化”环境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将提高承载力水平作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