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行政区划内,实施门牌标识的全覆盖,既是社会管理规范化的基础工程,也是民生问题建设的基本条件。
据调查,我们江苏大部分城市、县城和集镇的门牌标识的配置成绩斐然。但是,有的城市的新建部分和新建小区虽已投入使用,门牌标识的安装却没有及时到位;有些县城、集镇老街区的门牌标识存在缺、漏现象,新建的街巷门牌标识安装仍然滞后;尤其是广大农村,有的虽有社区(村)、组标识,而绝对多数居民住户都没有门牌标识。应当看到这是社会管理的缺陷,也是民生工程的缺失。如不加以解决,无疑给物流业、邮政业的投送、为居民送奶、送气(液化气)、送报,查询亲朋好友,以及即将开展的为老弱病残送医送药上门、居家养老等等社会化服务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实施全省门牌标识全覆盖工程:凡在江苏行政区划内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含一切法人个体户)、城市及农村居民住户,全部按规定设置门牌标识,对已缺失的要拾遗补缺,做到全覆盖。
二、希望各级政府加强对门牌标识全覆盖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民政、城管等部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并作必要的检查。
三、建立门牌标识的长效管理办法:各地区有关部门不仅负责门牌标识的审批、编号、安装以及建档工作,还要实行门牌标识的动态管理:凡区划内新增单位建筑和新增的住户,要及时安装门牌标识;凡拆迁、迁出的单位和住户,要撤销其门牌标识,并记录在安,便于备查。
注:门牌标识由区、县级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材质、规格、式样等统一制作。接到、乡、镇级有关部门要报送各路、街、巷、社区、村、组的居民户数各多少。门牌标识数应略多于户数便于迁入户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