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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0 16:11 来源: 本站原创
“走出去”既是国家战略,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江苏作为民营企业最为活跃的省份之一,近年来“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民营企业“走出去”从数量到水平快速提升,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带动了江苏省产业转移和升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推动对内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政府要逐步实现对外投资审批制度向登记备案制度过渡,实现事前审批为主向加强事后监管转变。优化财政政策,提高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手段,探索设立以财政资金为基础、投资主体多元化、资本动作市场化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基金。简化有关手续,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要进一步搞好政策匹配,简化手续。

二是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鼓励保险机构为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中遇到和各种风险提供保险服务。开展对外投资作国别风险评价和境外合作伙伴资信评估,建立完善的境外投资合作预警体系。对日益增多的经贸摩擦,要建立应对机制。对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件,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作用。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商务、外办等涉外政府部门要加强同工商联的沟通联系,通过各级工商联组织向民营企业转达涉政策、经贸信息。加强服务支撑,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工商联及时开展各类涉外培训,提升企业家“走出去”的意识和能力,对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开拓市场等给予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