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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0 16:11 来源: 本站原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起步较早,随着乡镇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革,江苏混合所有制经济已取得一定发展。国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我市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积极扩大民间投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鼓励民间投资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有关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的政策,打破民资准入的“玻璃门”,让民间资本进入政府投资的城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通过BTBOT等方式开展合作,充分激发和调动民间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二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便捷的市场准入通道,推出一批我省适合民资进入的项目,鼓励民资进入供水、公交、教育、养老、医疗等国资领域。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产权结构。

三是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要进一步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和体制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使各类资本都能依法自由流动,有效运营。加强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强化产权市场功能,严格信息披露,统一交易管理,加强小股东利益保障,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