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孩子意外受到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包括溺水身亡、交通事故、女童受性侵害、婴幼儿坠楼、异物窒息等等。在当前独生子女家庭中,发生此类事件令人万分痛心。
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因素:
1.家长监护责任不到位。
家长是孩子安全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然而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很多人安全意识缺失、安全知识缺乏、监护责任低下、监护能力不足。
2.孩子安全自护能力缺乏。
据统计,在所发生的孩子溺水身亡事件中,不会游泳的人占82.5%,他们普遍缺乏必要的游泳技能和安全施救知识。对于突发的地震、火灾、踩踏、触电等自然灾害,孩子的自救知识和自救能力更加严重缺乏。对于性侵害问题,很多孩子自我保护、防止性侵害的意识几近空白,导致性侵害案件有增多趋势。
3.学校安全教育不够
据了解,目前,学校教学中还没有安排固定的安全教育课程,有的学校即使校长很重视,但也仅仅是偶尔安排一两次,教育很不系统,也有的不够科学、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本人认为,除了面上大力开展全社会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外,最有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好学校的安全教育,促进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为此,建议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课程、列入课表之中。
一是在课程上每班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课。教育部门要统一部署、督促各幼儿园、中小学、高校安全教育课程的安排。教师的配备可自我培养,也可外请专业人士。
二是精心编制安全教育教材。根据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等学生成长发育的特点,组织专家编制针对坠楼、窒息、交通事故、溺水、地震、火灾、性侵害包括急救等不同的教材,以便学校因人施教。
三是创造条件建立“学生安全体验教室”。我市已在如皋港城学校设立了全省首个“儿童安全体验教室”,启用以后,师生们均反映良好。建议全省能统筹安排,在重点学校尤其是重点中心小学有计划、分年度建立安全体验教室,让孩子在实践体验中掌握、记牢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孩子意外伤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