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和环境生态约束压力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己成为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表面上看,大气污染是由多种因素叠加造成的复合污染,但根本原因还是粗放式发展方式尚未完全转变。江苏化工、火电、冶金、石化等14类重污染行业的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60%以上,高于浙江、广东、山东等省份,使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难下。据环保部测算,在“重点区域”的19省市中,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仅次于河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仅次于山东,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居首位。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我省能源结构不尽合理。在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中,我省煤炭消费量长期维持在70%以上,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费总量是全国的5倍,是浙江省的1.5倍。去年,我省煤炭消费总量约2.8亿吨,仅次于山东。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
江苏经济发展位居全国前列,也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必须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江苏而奋斗。具体建议有以下三条:
一、把调整能源结构提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江苏80%以上的煤炭、90%以上的石油需要从省外输入。据省电力公司报表数据,2013年全省电力装机8229万千瓦,发电量4405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5.49%,发电量占比2.38%。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占3.11%、1.27%、1.10%,发电量分别占全省的1.06%、0.14%、1.18%,环境容量已不堪重负。必须制定我省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二、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规模和比重。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占全省发电总量的比例。根据江苏的实际情况,在工业集中区域厂房屋顶、滩涂地面、农业农村等推广使用光伏、生物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三、建立扶持光伏分布式发电等清洁能源应用的财税支持体系。综合发挥财政、税务等杠杆作用,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地方补贴,进一步调动地方和企业对新能源应用的积极性,同时要采取措施扩大新能源应用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