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冬季,华东地区出现大面积持续雾霾天气,给交通出行和人的健康造成影响,大家印象深刻,也迫切希望早日治理雾霾,还人类一个清洁的空气。
雾霾产生原因很多,其中必提到汽车尾气。当前我省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落脚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城市,促进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包括电动和电油混合动力汽车)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城市市区面积的扩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保有量会不断增长,我们应该早作准备,重视并促进清洁汽车发展。目前天然气公共汽车汽车和出租车已经推广使用,这里重点针对电动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建议早日规划建设充电站(桩),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而不是等到汽车已经饱和了,再来推广使用。
当前电动汽车越来越成熟,国家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已经出台,其中提及,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其中,第四项任务为“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标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也批准发布,并于2012年11月份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实施将为充电设施商业化运营提供标准支撑,为规范交流充电桩和充电计量用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生产及验收提供技术依据,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产业的发展和应用。
当前全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在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促进使用电动汽车,我省苏州、南通等被列为试点城市,苏州2010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2个充电站和100个充电桩,无锡2011年已建6座充电站,年底建成65个充电桩,计划到 2015 年,建设 30 个充电站,南京、苏州预计“十二五”期间,将完成 30 座充换电站的建设。
针对我省当前雾霾天气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将规划建设充电桩,促进使用电动汽车提上议事日程,早日实施。为此,特建议:
一、将规划建设充电站(桩),促进使用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作为省政府一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作出决策。
二、就规划建设充电站(桩)作出规划,根据各市实际情况,提出分期分批建设的数量,规划建设的地点。规定对新建小区、大型商店、旅游点、车站等地的停车场要预留或配建充电设施。
三、加强和汽车销售单位、充电桩建设单位的沟通,选择时机,根据需要,先行建设一批充电站(桩),推动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在各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