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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8 来源: 本站原创
一段时期以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行业发展迅猛,增长强劲。但随着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中国经济增长放缓,投资人对市场持谨慎观望态度,该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浮出水面,主要包括:PE机构众多,市场优质企业稀少,导致恶性竞争日益激烈;PE机构急功近利,目光短浅,迷信并致力于通过帮助企业建立某种人脉关系以拿到项目;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问题。因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行业行为。国家发改委办公厅2011128日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作为我国第一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的管理规则,明确了PE的备案制度。但是在新修订的《投资基金法草案》中,并未将PE列入。现阶段,风险创业投资,大都是政府投资设立的,行政色彩浓厚,缺乏商业化运作的动力和经验。在出资人与管理人之间,责权利不到位,信息不对称。由于国家对这方面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因此,我省亟需制订符合地方实际的法规。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从而有利于保护出资人利益和管理人的积极性。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控制能力。PE机构必须从法律、商业以及财务三个层面上把握好项目风险,从而把价格控制住,虽然价格高的项目并不代表高风险,但是只有把价格控制住,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

三、PE公司和地方企业形成合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首先,应该对需要融资的企业根据经济指标数值进行梳理,如净利润连续三年3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连续三年1亿元以上,并逐年有上升趋势;也可以对净利润连续三年盈利,在最近一年净利润接近3000万,营业收入接近1亿元的进行梳理,通过这些量化指标建立一个企业拟上市公司梯型后备库,储备拟上市企业方面的资源。其次,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一个PE协会,按照行业协会模式形成一个松散组织,定期互通有无,利用各自资源进行良好合作。如果可能,对一些重复的基金加以整合,对一些基金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一般的基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梳理,由专业团队加以管理。最后,如果当地PE公司无法完全承担当地企业的IPO,可引进一些大牌的,诸如社保基金等参股的PE公司共同进行尽职调查,共同参与企业管理,共同帮助企业早日实现IPO。并可借实力雄厚的基金公司在立足江苏地区的前提下,放眼全国,共同找寻其他项目,实现自身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