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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6 来源: 本站原创
  

事例一:20121218日,重庆一个3个月大的婴儿得了重病,警车载着婴儿前往医院。在重庆内环高速上遭遇堵车,警车开启警报警灯但无车避让,而应急车道也被拥堵的车流所占据。最终警车花了40分钟才走完原本只需20分钟的路程,婴儿在送到医院时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事例二:2012216日晚,北京东直门簋街的一家饭馆不慎起火,消防部门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事发现场。不幸的是,当消防车辆驶到东直门簋街时,受阻堵在街中十几分钟。在这期间,只有一辆社会车辆并线让行,但又被其他社会车辆强行占据,导致消防车出警延误,造成财产损失。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身边同样发生着,例如,徐州市市区仅救护车每天出车85趟次左右,还不包括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据了解,很多车辆不主动让行。

 

 

应急车辆是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拥有优先路权,包括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对于不为应急车辆让路的车辆,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办法中有明确的罚则:如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或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的,均处200元罚款。但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停车位不足导致车辆乱停乱放;警报警灯滥用情况严重及山寨救护车滥竽充数让人们心中对应急车辆的概念越来越淡;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对不避让的车辆取证难;加上驾驶员意识和素质有待提高等等原因,所以对不按规定让行的行为很难进行处罚。为了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文明行车的提倡,建议:

     1、要尽快制定出台专门法规。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重视避让应急车辆的重要性,出台更加详细明确的相关法律,并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使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减少人们的侥幸心理。从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针对应急车辆避让的法律来看,其惩罚力度都非常严厉。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借鉴国外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条文提请人大通过,以保证应急车辆的路权,同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2、要严格清理警灯滥用及山寨救护车。应该严格管控警报警灯的使用,未遇紧急事件所有政府部门和特殊牌照车辆均应该按照道路交通法上路行驶,违反交规都应严惩;对山寨救护车要进行清理和查处。只有这样,才能将应急车辆的优先级提到最高,才可以让行车人意识到避让应急车辆的重要性。例如,201212月,有网友在北京海淀东三街,看到一辆救护车停在该街一饭店门口。现场并未看到病人,医护人员用晚餐后上了救护车,打开顶灯沿海淀东三街由北向南行驶,到海淀南路后,又沿辅路逆行了50多米,到达北京急救中心海淀分中心停车场。”“这种事儿如果天天见,难免车主在路上不给120救护车让路微博上传后,引发多位网友对120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希望杜绝特权车或私用现象。

3、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车辆应标配行车记录仪等设备,现有应急车辆尽快安装行车记录仪,可以对不避让的车辆进行录像取证,便于交警部门进行处罚。完善应急车辆与交管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应急车辆把要去的目的地传给交管部门,交管部门可以通过道路监控系统,及时制定优先路径反馈给应急车辆,并做好交通疏通工作。

    4、通过有效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避让意识。首先从驾校开始,就要把避让应急车辆的意识和规定灌输给学员,使每位学员懂得避让应急车辆。其次,要大力进行避让应急车辆的宣传,通过鲜活事例,使驾驶员知道避让应急车辆可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和财产,要有一份责任感和换位思考的意识,为了拯救他人的生命和财产,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做到不占道停车和不在应急车道行驶,遇到应急车辆要最大限度的让开所在道路,为他们能够畅通无阻的前进提供良好的条件,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文明的、有秩序的交通环境而做出一份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