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轮岗制度有利于避免干部走上腐败的歧途,特别是那些掌管人、财、物等权力的干部。适时而合理的流动,可以防止产生腐败。轮岗制度还能有效地克服"关系网"、"人情网",以促进廉政建设。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08年,无锡市全面开展公务员集中交流轮岗,改变一个岗位干到头、一个处室到退休的状况,交流轮岗人员达到3000人。扬州市也在2007年开展了类似的一定规模的干部交流,100名交流干部顺利地走上新岗位。南京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有关规定,各单位也都制定了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竞争上岗管理办法。我们也要看到尽管大多数单位和部门都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但这一工作在全省各市、各部门的执行还不均衡,由于受到这样或那样原因的限制,部分干部在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上一任十年甚至十年以上,给权利寻租留下了漏洞,导致各类腐败案件的滋生。媒体先后报道了几件有影响的腐败案件,如担任南京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10余年的副处级干部马军因为贪污公款落马。担任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主任10年的王福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查处等。 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个强有力措施,对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定期轮岗交流,是爱护干部、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重要保证。 为此建议: 1、对全省干部轮岗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一些容易滋生腐败岗位的轮岗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长期以来发生职务犯罪行为较多的岗位登记在册,列为重点交流的岗位。对由于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工作导致的腐败案件要认真汲取教训,并在党风廉政教育中作为案例予以警示。 2、严格执行干部轮岗制度,使之成为重要岗位管理的刚性措施。结合近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制度改革的现实,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对全省干部轮岗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各市、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年初制定轮岗计划,年终进行轮岗工作考核,确保所有涉及管理人、财、物的岗位包含在内。 3、要切实加强全省干部轮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一支由纪委、监察等部门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共同参与的监督检查队伍,并将有关结果及时反馈各级党委、政府,确保干部轮岗制度落实到位。对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的,特别是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要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