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这项转型升级基础工作尚存在较大反差。我省发展好的企业往往也是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但是也有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牺牲公众和社会利益,劳资矛盾突出。还有许多企业开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是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所以提倡我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项系统工程,是项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工作。本提案仅就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引导方面提出四点建议。 一, 出台提倡我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对我省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尚有照章纳税就是履行社会责任,或是做慈善就是履行社会责任等模糊观念,建议我省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我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规范我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大框架。当前着重于:提倡企业承担起可持续与节约资源的责任;提倡企业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提倡企业承担起维护职工身心健康的责任;提倡企业承担起科研创新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提倡企业承担起明礼诚信,确保产品与服务货真价实的责任等。 二, 研究制定适应我省的相应法规文件。 有法可依是推动我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基础。建议省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适应我省的相应法规文件,以明晰、约束和规范企业行为,对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惩罚,切实保护公共利益。 建议当前将分散在我国诸法中涉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如在《公司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劳动法》等法律中已表示)进行摘编解释,以供全省广大企业了解和学习。 三, 强化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和社会监督。 现在我省在挖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上还有很大潜力,在宣传上还有很大空间。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强大的舆论引导力量。同时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力度。社会公众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直接影响方,有序推进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维护好公众的知情权等合法权利,以营造我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四, 鼓励企业参考应用ISO26000国际标准,使我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逐步与国际接轨。 ISO26000为我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一个有参考价值的社会责任指南国际标准。建议鼓励我省企业对该国际标准的研究,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来应用,使我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逐步与国际接轨。由于该国际标准是以指南形式而不是象质量和环境等国际标准那样的认证形式,需要政府给予适当鼓励形式来推动,以增加我省企业转型升级的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