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全球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35.8%,其中男性66.0%,女性3.1%。吸烟者约占世界吸烟者总数的三分之一。每年因吸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9亿元人民币(而同期烟草税收240亿元)。据统计,被动吸烟最突出的是家庭,受害者超过4/5,其次是公共场所,受害人群达到2/3,在工作场所受害者也差不多有1/3。 制定无烟法规和政策在国际上被认为是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危害的唯一有效方式。要营造无烟环境,必须要靠法律法规,要通过立法强制吸烟人群避开公共场所。 虽然我国在2003年11月10日就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起草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06年1月9日就在我国正式生效, 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餐厅以及办公区等"公共场所" 实行全面禁烟,违法者将受到惩戒。但遗憾是,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我国烟民的数量正以每年2.1%的速度增长。因此立法,被专家们认为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出台公共场所控烟法律已经刻不容缓。 早在1994年,上海已率先制定颁布了对公共场所实行控烟的《条例》。08年乘着奥运的东风,北京市政府也不失时机地出台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是对公共场所实行控烟的重要举措。目前上海正在拟订对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的控烟法规条例,进一步从立法的层面上,加大对公共场所控烟的力度。 但江苏到目前为止,还从未制定过对公共场所的禁烟法或条例。由于全省制定"公共场所禁烟法"等控烟法律法的缺失,导致我省的控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可以说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全省层面对公共场所的控烟立法仍是空白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的又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吸烟者自身健康,还影响他、她人健康,影响城市文明形象。江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省,为承担起全国先进大省的责任,切实履行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保护大多数不吸烟者的身心健康,为使成千上万的被动吸烟者不再成为吸烟者的无辜受害者,建议:应当尽快制定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使包括医疗机构、娱乐场所、幼托机构、学校、会议室、图书馆、展览馆、公共交通工具、邮电、金融业的营业厅、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和餐饮等公共场所,都被列入禁烟的范围。 控烟符合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体现。吸烟导致多种疾病,控烟事关全省人民健康的福祉,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江苏作为争创先进文明大省,如能继北京、上海等城市,也尽快考虑拟定控烟法规,将为江苏迈向无烟省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