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7年,江苏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3355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目前江苏高速公路限速不规范不科学,存在限速标准过低,标志不规范(陷阱)等问题,导致高速公路不"高速",违背了建造高速公路的基本原则。由此而产生数额巨大的"超速罚款"也容易滋生腐败。 存在的问题分析: 1、限速低,浪费高速公路应有的效益 目前,江苏省几近一半的高速公路,都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下。如江苏省30条高速公路及国道的限速,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的仅有17条,包括沪宁高速等;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有11条,包括雍六高速等;其中亦有部分路段是80公里/小时,少数60公里/小时,极少数达40公里/小时。将限速降低,高速公路无疑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还有引起注意的是,在一个正常行为能力的前提下,车速100公里/小时,极可能因为太轻松导致驾驶员去做别的事情如打电话等,这样及其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限速标志设置欠规范 1)没有解除限速的标志:高速上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个弯道,限速60/40。可是过了弯道了,没有解除限速的标志,不知道多远可以解除。 2)分段限速标志行驶无标准指示:限速区间被分成几段,有90的有100的还有110的,是在看到限速后按限速行驶还是过限速标志一定距离后按交规的默认限速行驶,没有明确示意。 3)标志偏少,限速区间不明确:高速路上限速标志有的1-2公里设一个,有的近百公里才设一个,限速区间大概有多长?还有一会儿冒出个限速"80"的牌子,一会儿又成"60",有100多公里路程限速标准分近十档现象,限速牌根本没谱。 3、摄像头与GPS导航仪不同步 进入了数字轿车时代,车载导航仪十分普及,它不仅有电子地图作用,还电子监控警告功能(带全国电子眼),有利司机规范行驶,江苏是中国的经济大省,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一直处于前列,高速公路上竟有与导航仪不同步的摄像头/测速装置,匪夷所思。 4、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限速是为了降低交通事故"之说最多,其实首先应该分析,造成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道路设施引起的,还是司机处置失当,或者车辆性能不适应,甚至是管理失当,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司机、车辆或管理的原因,那只能对相关的司机、车辆和管理者进行限制,何必殃及无辜,对整条路降低限速呢?即使交通事故真的减少了,付出的代价是整条公路的效益降低了,更多的司机和乘客的时间精力被浪费了,硬将限速降低到100公里或者更低,使这条使用者按高速公路标准付了通行费,却不能按高速行驶,岂不是有侵犯消费者权益之嫌? 5、"罚款创收"的嫌疑 1)低限速路段与道路实际通行状态不符:一是有很多线形较好、视线开阔、路况上佳的路段,限速80-100公里/小时,如通启高速、宁通高速、宁连高速等;二是120公里/小时的高速与市区连接线突然限速60公里/小时,被罚司机排队交费。群众反映强烈,疑"借规创收"。 2)低限速标志设在"事后":限速和超速监测,都是为了第一时间主动限制和纠正司机们的超速违章行为,因而标志设置应在"事先"起安民告示作用。如扬州高速公路无明显的限速标志,电子眼也安装的很隐蔽,导致驾驶员无从判断和掌握行车速度,以至违章事故频频发生。扬州南绕城收费站罚款点是进站后才有100公里/小时明示标志,很多被拦驾驶员甚至不知道在哪一路段超速了,却还要交罚款,情绪均茫然至不平。 3)关注罚款细节 一是关注罚款收据只有省财政的章,无收款部门。 二是关注罚款标准,起步价均为200元,有记3分,有不记分。 三是关注罚款去处,罚款都是如何收支的? 建议: 1、调研。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江苏高速公路网及罚款项目全面普查,了解相关情况,以便有的放矢解决问题。 2、设置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原则。根据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节第六十七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的规定和有关安全设计规范,结合江苏各地的实际,充分考虑行车安全,兼顾公路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3、制定标准,有条件地提高行车限速标准。制定统一标准,并根据整条路线的状况和设计参数进行技术论证,然后确定哪个路段时速可达多少,哪种车型最高时速为多少等;对线形较好、视线开阔、路况较好等有条件提速的高速公路适当提高最高时速,拟至130公里;禁止随意限速100公里/小时及以下;高速与市区连接线限速应有过渡;最好分时段、分路段限速。如此既保证驾驶安全,又保证科学的、合理的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高速公路的最大效率。 4、合理限速,规范标志设置。确定各特殊路段的运行速度作为各相应路段的限速值;两不同限速路段之间,按相关规范设置减速过渡路段,并提前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以运行速度为依据并分大、小车分别设置速度限制标志和解除限制标志;正常行驶路段规定标志区间距离;必要时,对车辆运行速度进行跟踪监测,将监测采集的实际安全行车速度与理论计算运行速度进行对比研究,并作出及时调整。 5、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违章处罚标准。研制合理的收费标准,增加在公路进行扩建、改建、大修时,按照实际通行能力标准变更收费标准等关系民生的内容,速度和收费要相同比例增减;超速处罚亦应统一标准。 6、摄像头/测速仪及时公布(与GPS导航仪同步)。 7、政务公开。查一查历年的罚款收支账并公布于众,还执法机构清白的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