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建立全面的诚信关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条件。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诚信社会建设,将其纳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中,进行了大力宣传,有关部门采取了许多举措,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在银行系统已经建立了诚信系统,有些地方在人事工作中也开始建立个人诚信系统。但在力度和覆盖面等方面距民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地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同时,当前仍然存在较多的有失诚信的社会现象,如诈骗、虚假合同、假伪劣药、虚假广告、假新闻、假专家、假文凭、找枪手代考、欠帐不还、食品掺假等众多的不诚信现象。再则,江苏作为文化大省、经济大省,在诚信社会的建设中应走在全国的前列。为此,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和加强我省诚信体系的建设。 1、在全省各个行业和系统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个人和企业的诚信系统网络,目前迫切需要在金融信贷、保险、医疗、房地产、人事、劳动、税务、交费、工商、就业等活动中建立诚信档案,客观记录企业和个人的诚信行为,并及时上报行业牵头负责部门录入数据库。 2、建立地立性法律、法规或条例,对建立、使用、共享诚信系统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使用者的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等。 3、在诚信档案和数据库的建设中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充分听取有关行业单位、协会、组织和民间团体的意见,对有争议的行为可以依据有关法规、条例、或者法院的判决和行业协会或专家委员会的鉴定意见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