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位于淮河中游、江苏省西北部,分属淮安、宿迁两市,分布于盱眙、洪泽、淮阴、泗阳及泗洪五县(区)。湖中多滩涂、岛屿,自然条件优越,湿地资源丰富,是我国相当重要的生物基因库之一,已被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联合国有关组织对洪泽湖湿地十分关注。历史上,洪泽湖有“日出斗金”之说,蕴藏有丰富的水产资源、矿产资源、水生生物资源和湿地生物资源及旅游资源。洪泽湖不但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具有多方面的生态效应,而且也担负着防洪排涝、灌溉、水上交通、南水北调、饮用水源等重要作用,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在洪泽湖的保护与开发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管理交叉。洪泽湖现属两市五县管辖,这种分而治之的局面,往往造成洪泽湖保护与开发上管理混乱、各行其是,导致洪泽湖整体风格的不协调。二是保护与开发。洪泽湖具有多方面的生态效应,同时又是独特的旅游资源。不相协调存在着重保护、轻开发的问题,往往担心开发洪泽湖会对生态自然环境带来影响,因此,存在着诸多限制开发的内容。三是环湖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特别是在公路网建设方面,洪泽县与毗邻的市、县(区)际公路断头较多,交通闭塞,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此外,洪泽湖上游带来的污染对入湖口及近岸湖区的水质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恶化。 党的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因此,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战略选择。我们建议,在洪泽湖的保护与开发上采取以下措施,更好地利用好洪泽湖的各种资源。 一、构建洪泽湖开发的实施载体。由省政府把现已搬迁至扬州的三河油田地调处原址1万亩土地划出,作为洪泽湖旅游开发区。在省水利厅的监管下,在洪泽湖开发管委会和洪泽县的共同领导下,加强对洪泽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二、制定出洪泽湖保护与开发的总体规划。开发与保护应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毁坏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不能单纯为了保护环境而停止经济建设。为此建议,请具有高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洪泽湖的开发与保护进行详细论证后,由省政府制定洪泽湖保护与开发总体规划。启动洪泽湖的旅游开发,带动洪泽湖及周边地区的发展。 建议:一是根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从洪泽湖地区开发的大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长远的、周密的、能兼顾各方利益的可持续发展的《洪泽湖保护与开发总体规划》,并抓紧组织实施。 二是建设洪泽县城与周边市、县的交通通道,彻底解决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全面完成路网布局,提高交通通行能力。洪泽湖环湖大道,总体走向由南向北,起点自洪泽县老子山镇,沿洪泽湖经三河农场、入江水道三河闸,经洪泽县蒋坝镇,向北环洪泽湖延伸到苏北灌溉总渠二河闸,通至s328省道,将洪泽湖、白马湖连成一体。这样,洪泽湖环湖大道就避开了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洪泽湖大堤,使盱眙、洪泽沿湖乡镇连成一体。此外,要设法贯通洪泽湖与白马湖的路上通道。 三是加强对洪泽湖湿地的保护。洪泽湖湿地的保护,不仅事关自然景观、天然生物资源的保护和湿地生态功能的修复,而且在防洪、灌溉、航运、南水北调、饮用水源等方面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请求省政府将洪泽湖东部湿地保护工作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建立洪泽湖东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绿色江苏”资金应向洪泽湖东部湿地保护倾斜。 四是规范洪泽湖区渔业放养。目前洪泽湖区高密度的围栏养殖,使洪泽湖水体营养富营养化,生态系统遭受破坏,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尽快恢复洪泽湖湿地的生态功能。 五是继续加大对洪泽湖上游污染源的治理。洪泽湖污染源主要是上游来水,特别是淮河带来的淮南、蚌埠污水和由潼河带来的淮北、宿州污水,占入湖污水量的90%,不但直接影响洪泽湖湿地的保护,而且也直接影响南水北调的水质,请求省政府积极向国家提请加大对洪泽湖上游污染源的治理,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