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勇委员在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代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发言
进入“十四五”以来,我省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自2021年起连续为负数,早于全国一年。作为少子老龄化情况突出的省份,亟待率先探索实施更为有效的生育支持政策。当前,我省生育支持政策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精准性不足:支持政策未能针对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比如,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职业女性的比例2020年达14.95%。对于她们而言,延长产假等普惠政策难以满足兼顾家庭与职业发展的需求,在事业与家庭的权衡中部分专业技术女性选择了不婚不育或少育。又比如,对从事一产二产的女性而言,有效的经济支持未能满足。目前全省普惠托育机构收费平均为2500元/月/人左右,一个孩子一年的托育费用按10个月算为25000元。同期,我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178元,托育费用按10个月算占比达41.54%,占中、低收入家庭的比例分别为43.84%和58.22%,经济负担较大。
二是协同性不够:不同支持政策之间未能高效组合。生育支持政策与就业政策方面,在男女同等面对职业压力的大环境下,现有生育支持政策将女性作为生育主要责任人,侧重于对母亲假期和工资支付的支持,导致女性就业被挤压。此外,生育支持政策与人才政策、产业政策等未形成合力。目前高校、科研院所大多实施“非升即走”或“非升即转”的人才政策,同时地方人才、产业政策中也没有给予孕育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间延长或弹性工作制等支持。这对专业技术女性较多的我省而言,在职称职级、事业发展压力下,放弃生育已成为她们不得已的选择。
三是可及性不足:生育保险的效能未能有效发挥。生育保险待遇覆盖比例较低、水平不高。不少企业往往不给女性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或按照政策最低标准缴纳。调查显示在已生育女性中仅有约24%享受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很多女性享受不到生育保险津贴,即便享受也仅仅只是基本工资。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我们建议:
一是着力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提供精准的政策支持。加大服务支持力度,为生育家庭提供更加精准的普惠托育服务、儿童托管服务,为孕育期女性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延长职称评聘考核期限。建立科研回归基金,帮助女性专业技术、科研教学人员平稳度过生育期,释放该群体的生育潜能。同时,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对生育家庭直接发放育儿津贴、托育券等,以最有效的方式降低养育负担。测算显示,现金投入占GDP比例每提升1%,总和生育率会显著提高0.1个单位。
二是着力加强生育政策的协同组合。一方面与家庭发展政策协同,建立照护0-3岁婴儿父母同假、弹性工作制的生育支持政策。另一方面与教育政策协同,卫健、教育部门与托育机构之间加强中小学上下学时间与职工上下班时间的协同,更大力度推进教育公平,优化义务教育安排,率先建立幼儿园3年、小学5年、初高中5年的义务教育体系,减少“拼子成龙”的教育焦虑。
三是着力推动生育保险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劳动稽查,明确统一的生育保险缴纳标准和生育津贴标准,以及包含奖金、福利在内的“平均工资”标准,确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收入不降低。建立企业吸收育龄女性、孕产期女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冲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创造支持生育的就业环境。对家庭及祖辈隔代照料给予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农工党中央委员、省委会副主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
界别:环境资源
主题词:社会民生 生育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