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思东 (代表民盟江苏省委会)
乡贤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引领乡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建议:
一、打造推动乡贤回归的系统工程。开展“乡贤归巢”系统工程,组建县、乡、村三级乡贤协会或商会等,畅通三级联动的乡贤返乡创业联络机制,在镇级层面形成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的乡贤工作制度。吸引乡贤回归家乡,建立动态更新的乡贤人才数据库、干事创业政策库和项目库,精准对接乡贤意愿及地方需求。发挥老领导、老专家作用,根据意愿选派他们到村任职,担任名誉村长、大学生村干部导师或乡村振兴指导员等,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服务。
二、健全乡贤干事创业的配套保障。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管理、保障长效机制,通过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偿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等方式,推动解决乡贤返乡的居住用地问题,同时加大乡贤干事创业扶持力度。明确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定位、作用及与村“两委”的关系,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乡贤担当干事。
三、形成在外乡贤共同参与的合力。鼓励引导在外乡贤为家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牵线搭桥,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展“乡贤+公益”“乡贤+教育”等系列活动,为在外乡贤服务家乡提供更多平台和机会。选树乡贤模范典型,全面展示乡贤风采,进一步弘扬乡贤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