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延青委员的发言
当前,我省在科技与产业创新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研发经费投入总量长三角领先,但研发强度不高,且基础研究投入滞后于产业端。去年我省研发总投入为3438.6亿元,分别为沪浙皖的1.9、1.6、3.4倍;但是研发强度为2.95%,远落后于上海,与浙皖相当。从结构看,长三角偏早期前端创新的基础研究比重偏低。从来源看,我省高等学校研发经费来自政府的比重在一市三省中偏低。
二是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探索初有成效,但未建立起更深层次的制度性保障,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问题依旧存在。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经验,逐步在长三角推广,但支持长期可持续创新主体协同的制度保障体系还存在缺失。
三是实体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发达,但并未以高质量产业集群形成强大的创新牵引力。产业发展对创新的驱动作用极为重要,我省制造业发达但一方面偏重偏传统;另一方面,产业驱动技术创新的高质量集群还不多,大都呈现为空间聚合形态,而产学研协同、上中下游协作的创新“化学反应”没能显现。
四是区域间市场主体创新联系日趋紧密,但仍存在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阻碍创新一体化发展的行为。一些地方性竞争考核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创新一体化发展,诱发了对关键创新要素资源的恶性竞争。
为此建议:
一、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建立完善科学的资金效应评估体系。增加政府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科研平台的投入力度;聚焦投入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着力解决重点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问题;建立专业的公共资金管理团队,了解资金在专业领域研发效果;创造条件引进高端人才,尤其是吸纳海外人才,形成高水平人才供给。
二、优化完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建立创新成果利益分享机制。在充分总结提炼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新型研发机构探索经验基础上,进一步聚焦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评定及财政资金“拨投结合”等进行制度性突破,尤其是要实现科技与产业人员目标利益的一致,可借鉴深圳、西北工业大学和国外相关经验,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等新举措。
三、打造中间市场体系,构筑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强支撑。首先,要形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逻辑,加大基于产业发展需要来进行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导向和资源激励;其次要着重构建技术经纪制度,培育强大技术转移中介市场,打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藩篱;此外,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定价机制,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理可循、有据可依。
四、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探索将竞争性考核转变为协同性考核的制度安排。适当调整市县考核指标体系,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采取协同性考核方式,形成实质性推动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动力机制。
五、发挥实体产业优势,联合沪合两地协同打造与“G60科创走廊”互动的“沪宁合产业创新带”。一方面制定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高端载体建设等产业主体和平台发展的行动方案,另一方面主动协同沪浙皖,聚焦政策相互协同、企业生态培育、创新服务优化、资源要素供给、统一市场建设等,制定有效支撑和保障产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九三学社省委会副主委,南京大学副校长,长江学者
界 别:科 协
主题词:科技 产业 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