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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6 17:09 来源: 本站原创

——施学雷委员的发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73%,大量人口涌向城市,受收入因素限制,不少新市民、青年人只能租住群租房,“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缺少系统的住房保障政策。“十四五”以来,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省内大多数设区市虽然出台了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但关于共有产权房的政策缺位,仅有南京、无锡、淮安等少数城市启动试点工作,“三轨并行”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二是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精准度不高。保障对象底数不明确,房屋区位规划匹配度不高,缺少科学的区位规划和系统的外来人口调查,新市民快速增加的区域住房供不应求与部分区域住房大量闲置现象并存。保障群体靶向精准度不高,部分新市民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又缺乏市场购房能力,成为“夹心层”群体。住房配套设施与需求存在差距,特别是园区配建和企业自建的职工宿舍普遍面积较小、配置简陋。

三是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建管机制尚未形成。住房保障工作涉及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新市民公积金管理制度出台进展缓慢。市场力量缺失,部分地方没有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建设资金有压力,保障服务缺乏效率。

为此建议:

一、完善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并纳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新市民住房保障的发展需求。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省和设区市成立新市民住房保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集中审议、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构建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多元的投融资机制,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制,规范准入、退出、租赁、价格等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建立新市民公积金缴存管理机制,通过还贷能力评估、引入贷款担保等方式,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探索新市民“过渡房”机制,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预约过渡房,实现“一来苏,即可住”。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市民住房保障,加快产业转型,优化新市民素质结构,提高收入水平,增强企业和员工自身解决住房能力。

三、提升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总体水平。开展摸底调查,弄清底数、理清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实行精准保障,细分新市民群体类型,提供不同的住房保障服务。深化供给侧改革,将保障性住房重点安排在商业集聚区、轨道交通站点、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引导就业岗位和居住人口空间布局耦合,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促进职住平衡、产城人融合发展。规范租赁服务,建立省级人才安居服务数字平台,加入各地保障性住房及市场房源租赁服务等模块,不断优化租赁服务、规范租赁市场。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致公党南通市委会主委,市政协副主席

界  别:致公党

主题词:社会保障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