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宁委员的发言
交通运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加快织密织牢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网”,连续13年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但是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一是超限超载治理难。我省公路货运里程密度大,“两头在外”的产业结构导致超限超载的外省车辆占60%,整治难度较大。二是危货运输车辆停放不规范。我省每天约有3万辆危货运输车辆从事运输活动,但符合条件的专用停车设施相对较少。三是农用车安全监管难。近年来我省农用车数量骤增,农用车驾驶人员普遍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载人、车速过快、擅自改装等行为多发。四是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目前我省已初步构建“2+13”省级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但从实践情况来看,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与其他部门工作相关预案的衔接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此建议:
一、健全完善超限超载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超限检测站交通称重数据与公安处罚数据交换共享,优化联合执法站点布局,制定流动联合执法计划,实施重点路段、关键节点定点拦截。二是加强信用手段应用。推广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检查和执法中的应用,牵头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评价共享互认。三是创新源头管理机制。研发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数据动态分析与监测预警技术,全面推广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对各类重型载货车辆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二、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联合开展危货运输车辆停放需求分析,结合化工行业产业发展趋势等,统筹做好停放规划。科学划分停放区域,制定危货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和联合检查标准,加强相关人员技能培训。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实时统计全省危货运输车辆数据和专用停车区空闲车位数量,引导车辆合理分流,探索推进长三角地区危货车辆基础数据、智能监控、卫星定位等数据共享。
三、强化农用车安全监管。一是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农用车全面排查,做到不漏农户、不漏主体、不漏车辆,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二是建立安全监管制度,不定期开展辖区内农用车辆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未上户、未挂牌、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农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三是加强交通综合治理,将农村道路信息纳入全省交通信息平台,持续完善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类警示提示标志,重点优化与普通公路交叉的路口交通控制方式,加强常态化养护巡查和隐患排查。
四、实现应急预案动态管理。一是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交通运输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覆盖港口营运、轨道交通等领域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清单。二是落实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建立防救一体、闭环管理、不断更新的“预案链”,依托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实现“演练—修订—再演练”动态管理。三是建立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打破区域、部门数据壁垒,升级应急管理链路,强化数字化预案与应急资源的衔接交互,提升应急分析研判、辅助指挥决策和资源调度能力。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界 别:工商联
主题词:交通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