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大会发言
发布日期:2023-01-16 17:08 来源: 本站原创

 

——张红娣委员的发言

 

近年来,我省以新固废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固废收集处置能力,固废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体系基本形成,“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制度、市场、技术、监管等领域仍然存在诸多挑战:

一是战略部署待深化,保障措施难落地。部分地区尚未明确中长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缺乏分类指导,试点建设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之间对固废“三化”的认知不同、行动不齐、标准不一,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关键制度有缺失,监管依据未健全。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短板突出。已有法规中对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多以鼓励、引导为主,缺少强制性要求和管理抓手;缺乏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技术标准、质量分类标准和检测标准,且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跨区域固废过程监管、多源固废协同处置监管等方面缺少制度引导,难以靠地方试点去解决。

三是激励政策待加强,市场机制不成熟。缺乏与循环经济、固废处理及碳减排协同的财税政策和市场激励机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覆盖范围有限,税收优惠在资源环境绩效、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还不够规范。固废产生企业缺乏资源回收基金、低值固废处理专项资金。针对绿色设计、循环再生与再制造产品的绿色采购制度相对缺失。

为此建议:

一、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坚持“一市一策”,统筹各领域固体废物相关工作,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碳达峰碳中和、循环经济等工作有机融合、协同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从废物底数、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四个方面梳理清单,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体系,采用级差法考核,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建设“无废城市”的内生动力。

二、完善分级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涵盖废弃物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城市资源效率提升、“无废”与碳减排愿景目标协同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管理配套保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问题发现和联动执法机制,以及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事前预警遏制、事中追踪阻断、事后追溯严惩的长效机制。提升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汇集各类固废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信息,打通省市县乡四级信息系统,构建数字化、可追溯、可预警、闭环式的监管机制,推动实现全类型、全领域、全过程的有效覆盖。

三、加强市场激励调节。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民资、外资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危废源头减量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相关生态补偿、定价机制,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差别化收费的具体办法,强化财税政策调节作用。创新公众参与激励措施,打造生态文明碳币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参与废物回收可获得碳币奖励,用于兑换电子消费券等,激励公众广泛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致公党镇江市委会主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界别:致公党

主题词:生态文明  无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