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甘霖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共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我们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发展,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道路上,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概查和详查之后,我国基本摸清土壤污染的状况,基本明确超标点位、污染物类型、污染成因等,并针对农用地提出了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不同措施。经过治理和修复,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实现新的百年奋斗目标征程上,为更高水平建设健康中国、美丽中国,需要不断推进和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证土壤环境质量安全。一是研究农村耕地流转中按质论价与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农户与土地经营者树牢土壤保护与培育意识,强化地方政府对土壤生态环境的保护。二是加强对土壤污染的时空格局和精准信息掌握,提升治理修复措施实施的针对性,整合农业、环境等各部门资源,统筹调配检测仪器设备,降低检测成本,布控监测网络,采集充实数据,建立可视化动态数据平台。三是加大对耕地土壤污染防控、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等方面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四是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控试点,探索有利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控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化肥(包括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定制式调配与施用县(市)域试点,通过政府引导、科研支持、社会参与,引导农户主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协力推进绿色农业发展。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农工党省委副主委、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