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定于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至7日上午在南京召开,会期一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精神;听取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的情况通报;审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审议通过《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的建议案》;审议通过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大会发言和分组讨论,进行专题协商;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二、参加会议人员:省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各设区市政协主席;不是常委的省政协机关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机关副厅以上干部;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请在宁省政协各界别(委员联系小组)活动召集人、各县(市、区)政协主席列席6日上午的会议。
三、请在宁与会人员于11月5日下午到省政协办公楼西大厅报到(不住会),6日上午9:00到省政协二楼礼堂参加会议。
请宁外与会人员于11月5日下午5时前到南京中心大酒店(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75号,总机:025-84733888)报到。
请参加会议的常委和委员,携带“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证”(带有委员本人照片的电子IC卡)。
四、请各位常委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务必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向省政协办公厅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请假原因,报请秘书长批准。
五、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请省委警卫局安排。
六、请省有关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联系电话:83393738 83393612 83393613(传真)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