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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9 18:29 来源: 本站原创

(2018年10月19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主席会议通过,2023年8月29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主席会议修订)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政协履职成果的重要体现,是推动政协相关工作的重要抓手。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试行)》《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1. 重要意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组织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市县政协、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等,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通过政协信息渠道,向全国政协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报送政协履职成果,认真汇集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作出决策提供参考,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政协贡献。

  3. 主要原则。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信息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始终把信息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为民服务,反映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快捷。

  二、明确编报重点

  4. 关注全局性重大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二十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政协开展的协商议政活动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分析和意见建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过程中有参考价值的做法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5. 关注民生重要问题。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和社保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社会治安、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6. 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政协委员及所联系的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社会热点问题的代表性看法,以及反映出的社会情绪、群体心理和观念。尚未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的苗头性、动向性问题。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建议措施。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其他渠道不易掌握或不便反映的情况及建议。

  7. 关注统战政协工作情况。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的重要意见诉求。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等领域情况问题和对策建议。涉及国家统一和安全的重要情况问题。对做好统战、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政协工作动态和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涉及政协机构、政协委员网上动态和舆论引导及舆情风险。

  三、拓宽来源渠道

  8.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责。广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密切联系群众,重点联系本界别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维护政协委员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民主权利。引导委员结合自身专长、工作实际选好题目,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报送信息。积极向委员约稿,注重转化委员自主调研成果。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纳入履职统计范围。

  9. 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市县政协的联系与合作。为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密切同市县政协的联系,了解掌握市县政协动态和信息报送情况,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突出基层优势和地方特色。

  10. 落实各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贯穿到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并作为体现和转化专门委员会履职成果的重要渠道,有组织、有计划、有侧重地收集、整理、报送委员在专题调研和其他经常性活动中的真知灼见,以及各自所联系界别的社情民意。加强同专门委员会委员、所联系界别委员的日常沟通,进行有针对性约稿,常态化收集报送信息。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信息员。

  11. 重视政协履职成果的综合利用。加强政协履职成果与社情民意信息的深度融合,注重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座谈会、界别协商、对口协商等协商议政活动,以及视察、调研、专题民主监督、提案、大会发言、团结联谊等工作中,收集、整理、报送委员反映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

  四、完善工作机制

  12. 健全分析与研判机制。及时了解党政决策的信息需求,结合省政协协商调研活动安排,更加及时、有效地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建立信息会商、信息选题策划、信息分析提炼机制,紧紧依靠各方力量,加强信息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推进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提高社情民意信息的质效。

  13. 规范编审与报送机制。省政协研究室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反馈,以及有关组织、协调、服务、保密的具体工作。优化信息阅选程序和查重机制,及时选出有价值的信息。加强对信息的编辑审核,按程序逐级审批,把好政治关、事实关、内容关、文字关,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益、言之有用。主办《社情民意》,专报省有关领导同志以及转送省相关部门;涉及全国性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全国政协办公厅。专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社情民意》,经省政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省政协主席审定;其它《社情民意》,由省政协分管副主席审定。各报送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把关、签批程序,确保反映的情况真实准确。

  14. 完善跟踪与反馈机制。加强与全国政协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社情民意信息进入党政领导机关办文办事程序,跟踪了解并及时反馈信息的采用情况、处理意见、有关批示和落实情况。建立领导同志对信息的批示情况、有关部门对信息的反馈情况台账。

  15. 建立健全评比与通报机制。省政协定期通报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设区市政协等信息来稿及采用情况。每年评选表扬一批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强化服务保障

  16. 加强组织领导。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定期研究和布置任务,经常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全国政协办公厅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指导。建立专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网络,为信息报送者提供畅通、安全、快捷的传递渠道。

  17. 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构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设区市政协设立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社情民意信息,定期举办学习培训班加强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研讨的重要内容。适时召开全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专题调研和座谈等,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动工作。建立省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特邀专家队伍。

  18.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