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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9 18:07 来源: 本站原创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作用,切实扛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提高通报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参照《全国政协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工作办法》和《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结合省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政协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协商促共识、以共识固团结,通过邀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和委员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同委员互动交流,帮助委员更好知情明政、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实现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切实增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由办公厅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委员重点关切,结合与省直有关单位对口联系工作安排,研究提出拟实施的通报会主题、时间和邀请部门,由办公厅统筹后按程序报省政协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通报会一般由省政协分管领导主持。每次会议根据主题邀请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同委员就更好推动相关工作互动交流。

  通报会邀请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界别群众代表等参加。

  第五条  选题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结合人民群众关心、政协履职所需、委员普遍关切。

  第六条  认真落实《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办法》要求,视情组织委员围绕通报会主题开展前期调查研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了解情况,找准问题,增强通报会互动交流针对性。

  第七条  认真筹备会议,注重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在主题设置、资料收集、意见反馈等方面加强协作。每次通报会单独形成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会议主题、会议议程、邀请部门(单位)、出席人员、成果体现、新闻报道安排、会务组织等,按程序报批。

  会前,帮助委员认真准备,形成深入思考问题、研究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会中,鼓励委员积极参与,加强互动交流;会后,引导委员面向界别群众传播共识,发挥协调关系、解疑释惑、坚定信心、团结鼓劲的作用,推动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在委员所联系领域宣传到位、沟通到位、落实到位,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

  第八条  通过《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厅简报》和《江苏政协调研》等形式,及时反映会议情况和委员意见建议。加强同有关单位的及时沟通,以适当方式反馈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第九条  每次通报会议结束后,办公厅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将通报会情况书面报省政协领导。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