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3〕22号)和《2023年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苏办厅字〔2023〕17号)文件精神,巩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紧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省政协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继续严守精文减会硬杠杠
1. 持续精简各类文件。认真执行发文计划,严格控制文件总量。严守行文规则,严控文件篇幅,各类文稿、综合报告稿、专项报告稿一般不得超过规定字数。
2. 加大会议统筹力度。根据政协章程、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和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重点工作活动安排等组织各类会议,大力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严格落实“无会月”等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3. 优化调研设计。结合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和重点工作活动安排,统筹协调调研选题、时间地点等,明确调研目的、方式方法、成果体现等,同一时间段内,不安排两个及以上调研组到同一设区市调研,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
4. 提高调研质效。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总要求总目标总蓝图、“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定位、“四个走在前”的重大任务、“四个新”的重大要求,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灵活采取分组调研、蹲点调研、跟踪调研、联合调研、委托调研、自主调研和“四不两直”等方式,综合运用小型座谈、个别访谈、随机走访等办法,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和问题清单、建议清单,建立调研工作专项评估总结机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和改善民生、增进福祉的为民实事。
5. 转变调研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要求,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不搞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规范进行宣传报道。注重发挥政协委员在视察调研等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加快推进“数字政协”建设
6. 用数字赋能政协履职。以“数字化、智慧化、一体化”为要求,加快打造数字政协综合管理系统,优化提升协商议政、政协提案、政协书院、社情民意、文史资料、委员服务管理、政协宣传、数据共享、机关办公等平台,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制度规范、标准技术、网络安全等支撑体系,让委员履职更加便利、联络互动更加畅通、机关办公更加高效。
四、不断激励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担当作为
7. 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开展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双周联系委员日”、“奋进新征程·共建现代化”主题参观考察等活动,完善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委员履职评价与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履职效能,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8. 切实提高专委会工作水平。推进专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修订完善专委会工作简则及履职清单,推动专委会在深化理论武装、服务中心大局、广泛凝聚共识、联系服务群众、务求工作实效上下功夫,更好发挥基础性作用。
9. 进一步健全干部激励考核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深化落实“三项机制”,从思想、事业、健康等方面关心激励干部,帮助干部成长,不断提升干部干事创业“底气”。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做深做实平时考核,有效运用年度考核结果,持续选树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不断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0. 建立常态化推进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办公厅督查职能作用,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动态掌握减负工作实效,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账盘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好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分工任务落实,每年年底向省专项工作机制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