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政协部署和省委要求,现就新时代加强和促进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政协凝聚共识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重要职能,做到加强学习明共识、协商交流聚共识、团结—批评—团结增共识,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2.目标任务。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面向委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委员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面向社会传播共识,厚植省域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面向海内外讲好中国故事、政协故事、江苏故事,广泛汇聚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努力使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切实把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对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各界人士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3.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坚持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凝聚人心;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坚持把凝聚共识融入政协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坚持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团结引领各界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与时俱进做好凝聚共识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4.强化政协党组的政治领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确保政协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紧扣政协履职中心环节,深化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制”,持续推进责任、组织、制度“三个体系”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政协决定、决议和委员共识,确保广大政协委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由省政协党组成员分别牵头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每季度举行1次学习座谈,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新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实现党对政协工作的思想领导,促进委员在思想上不断进步。
6.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健全以省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常委会议专题学、政协讲坛重点学、委员培训集中学、网络平台线上学等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确定学习内容,强化思想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强化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学习。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培训,实现届内培训全覆盖。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学习,提升政治自觉、增强履职本领。
三、丰富形式载体,扎实做好委员凝聚共识工作
7.将凝聚共识融入各项履职活动。要在各种协商会议中凝聚共识,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会、政企协商座谈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等重要会议的议题设置、程序安排、成果反映都要体现凝聚共识的要求;围绕会议主题、委员关切的重点问题和主要意见建议,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使协商过程成为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的过程,汇聚起完善政策、推动落实的智慧和力量。要在视察考察调研中凝聚共识,视察考察调研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增强推动政策落实的自觉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受成就、接受教育,并针对实践中的问题多做宣传政策、引导预期的工作;通过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力求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取得更好成效。要在提案办理中凝聚共识,扎实做好提案提出、立案、办理、督办、评选等工作,促进提案者、政协组织、承办单位等达成共识。要在反映社情民意中凝聚共识,针对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积极运用社情民意简报等推动形成共识、解决问题。
8.开展谈心谈话。省政协党组书记与党外副主席定期沟通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其他党组成员依托专门委员会与所联系界别中有代表性的党外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书记与本专门委员会党外负责同志、党员委员与所联系的党外委员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重在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加强引导,可采取个别谈心或座谈交流的方式,也可与各种学习、会议、考察、调研等结合起来。要落实好省政协党组成员看望委员制度。
9.举行委员学习座谈和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各专门委员会每季度开展1次委员学习座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委员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依托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党外委员、港澳委员分批次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专题视察,领悟新思想、感受新成就。
10.做好政协委员知情明政工作。紧扣年度协商计划,根据议题需要,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创新通报方式,加强现场互动,回应委员关切,及时解疑释惑,帮助和推动党政部门改进工作。
11.加强专门委员会与界别委员的联系。各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界别在凝聚共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所联系的界别委员围绕省政协重点协商议题、专门委员会调研课题、界别群众共同关心的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界别协商、网络议政,提出提案、提交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探索邀请界别小组召集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分党组会议。
12.开展“书香政协·同心筑梦”委员读书活动。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与知识性、前沿性、针对性有机统一,满足委员多方面获取思想文化和各类知识的需要。立足政协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做到自愿与组织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统一、自学与导读相衔接、线上与线下相协同。坚持读书与履职相结合,以读书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凝聚共识,彰显读书实效。
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面向社会传播共识
13.发挥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作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继续指导和推动市县政协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在乡镇(街道)、园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协界别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融政协委员工作室、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功能于一体,鼓励省政协委员就地参与基层协商议事活动,探索建立省政协界别“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做到建言资政更加有用、凝聚共识更加有效,努力打造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
14.建好用好委员工作室。发挥政协界别优势和委员自身专长,推动市县政协在没有建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委员工作室,也可依托委员所在单位(部门)、所在区域和所属界别创建各具特色的委员工作室,或在网上建立委员工作平台,密切联系群众。要通过讲座座谈、协商议政、团结联谊、公益服务等,把委员工作室建设成为联系群众的新载体、凝心聚力的新纽带,推动委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15.举办委员讲堂。委员讲堂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公信力和影响力为着力点,坚持以委员为主体,可与委员界别活动结合开展,也可邀请各界代表人士参加。专题性委员宣讲团的宣讲要紧贴党政工作中心,规范宣讲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宣讲实效。
16.推动委员更好联系界别群众。深化“三走进一联系”活动,鼓励委员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联系群众。探索运用定期走访、结对联系、调查研究、委员线上民情互动等机制,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反映群众意见呼声,让有影响力的人去影响人、引领人。专门委员会要把凝聚共识工作融入联系服务委员和界别群众之中,组织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医疗下基层等特色活动。
17.探索传播共识新渠道。鼓励、支持委员在履职工作中和关键时刻亮明身份,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面向社会及时宣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解疑释惑、引导舆情、提振信心。视情邀请界别群众列席或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扩大政协协商参与面和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整合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掌上履职APP等资源,形成传播共识工作合力。
五、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广泛汇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强大正能量
18.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政协统一战线组织的功能作用,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和步调。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大会发言等作出机制性安排,就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进行交流,促进合作共事。
19.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工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组织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开展协商交流,及时反映民族宗教领域的社情民意,积极推动解决委员重点关切的实际问题。支持委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在民族宗教领域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支持委员坚持正确政治立场,积极正面发声,旗帜鲜明地开展斗争。
20.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有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联系,邀请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省政协组织的协商议政活动,了解思想状况,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团结引导、解疑释惑工作。每年分别组织省政协委员中的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1次主题参观考察活动。
21.密切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加强与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社团联系,深化与港澳各界沟通交流。做好港澳委员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他们赴内地考察,探索建立定期走访港澳委员制度。配合做好港澳青少年赴内地参观学习、开展培训等工作。港澳委员要立足港澳实际发挥积极作用,针对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涉港涉澳重大问题,加强正面引领,主动、及时、广泛发声。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深化与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交流交往,助推苏台交流合作。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组织特邀代表人士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积极做好政协对外交往工作。
六、强化工作保障,努力推动凝聚共识工作落到实处
22.加强党的领导。政协党组要在凝聚共识工作中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凝聚共识工作纳入政协党的建设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加强政协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思想状况,分析研究重要问题。建立凝聚共识工作评价机制,将其纳入政协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同建言资政工作一并点评考核。
23.开展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研究基地、省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作用,紧扣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办好用好江苏政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政协》杂志以及新华日报《团结与民主》专版等,着力提升政协凝聚共识影响力。
24.发挥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共党员委员要在深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立场、遵守纪律规矩、推动政策落实上带好头、做表率。主动同党外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交深交朋友,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宣传政策、增信释疑。强化责任担当,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正面发声、勇于斗争。
25.注重能力建设。政协组织和政协中党的组织,要着眼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善于用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善于用党的方针政策统一步调和行动,善于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正能量,善于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善于调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深化对凝聚共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凝聚共识工作的自觉,提高形成共识、增进共识和传播共识的能力。
26.加强对凝聚共识工作的指导。省政协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市县政协开展凝聚共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省市县三级政协要就凝聚共识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协同调研,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