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机关党的建设,是政协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基础环节,对于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更好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省政协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升省政协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动省政协机关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按照省委及省政协党组要求,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作风、新的履职成效,积极开展政治引领行动、理论武装行动、争当先锋行动、强基创优行动、正风肃纪行动、基础保障行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主要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模范导向、以上率下,充分发挥机关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处以上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机关党建存在的薄弱环节,注重精准施策;坚持质量导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握特点规律,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三)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政协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准确把握“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
(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其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强化自我约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和网上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情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有效对策,严肃追责问责。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机关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负责。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政治生活记实管理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落实党建日常制度,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推进党的组织生活方式创新,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三、多措并举加强思想建设
(六)深学笃行新思想。坚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完善以党支部为单位的经常性学习研讨交流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三会一课”最重要内容。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学习报告会、政协讲坛、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动学习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
(七)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大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形势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统一战线历史和人民政协历史教育。建立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为机关干部至少作一次形势报告制度。用好我省红色资源,经常性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政德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宣传推广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各类先进事迹,深入挖掘身边模范的示范作用,讲好忠诚干净担当故事,用感染力、感召力引导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八)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协党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考评内容。强化本部门本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风险点排查和工作研判,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作用,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严格大会发言等材料的把关,严格规范新闻撰写、报送、审批流程。增强斗争精神,旗帜鲜明批驳各种错误思潮,坚决与错误言行作斗争。
(九)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机关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要经常性、主动性与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等工作,实现全覆盖。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巡察反馈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开展党员思想动态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简单以政治学习和集体谈话代替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过硬
(十)建强抓实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探索“互联网+党建”新模式,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创新发展。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优化党支部设置,配强党支部班子,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压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职责。每年举办机关党建工作培训班,组织党支部书记、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党员骨干等参加学习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深化党内民主,落实党务公开。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持续开展“两优一先”评比表彰,坚持以先进带中间、督后进,全面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通过推行党员在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志愿服务、关爱帮扶等活动时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员先锋岗”,民主评议党员等措施,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亮出党员身份,展示党员形象。坚持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年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等的教育管理。及时了解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强化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用好省政协机关“党员之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十二)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突出政治标准,构建“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加大机关干部教育培养和岗位交流力度,落实《江苏省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机关干部历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持续开展“四比四看”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更多一些热情、更多一些创新、更多一些奉献。选优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优进优出、进出平衡”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干部履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和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
五、持之以恒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十三)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带头转作风、纠“四风”。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不断改进文风会风,在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严肃会议纪律、创新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上下功夫。加强视察考察调研活动统筹,提高视察考察调研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机关不良风气,及时收集、反馈服务对象对省政协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组织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履行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职能,积极支持省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责任,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条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矩,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十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工作整体布局,坚持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整改工作。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细化量化具体指标,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协机关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实现日常监管、巡察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集体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敢于担当作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和基础保障
(十六)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政协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机关党组领导机关党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机关党组担负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组书记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部门和实施主体,对机关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机关党委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机关党支部对机关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当好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执行者、落实者。
(十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机关党组定期研究部署群团工作,机关党委要积极协助机关党组加强对机关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坚持党建带群建,创新机关群团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高党的群团工作水平。发挥政协优势,积极做好青年志愿服务、“悦读·阅美”系列读书等活动。落实机关与相关街道结对共建工作。适应新时代政协机关干部职工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机关内部团结和谐、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八)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实践,利用党建工作激发机关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将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基本职责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机关各处室要找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带有前瞻性地部署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统筹推进,融合发展,防范“两张皮”现象,使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真正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行动同时。
(十九)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议。深入研究政协机关党建形势任务、特点规律、责任要求,制定出台机关党建新制度新规定。定期对现有机关党建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开展制度落实“回头看”,强化机关党建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具体指标。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切实体现党建工作价值,反映党建工作成效。机关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抓党建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要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述职,党支部书记要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年度考核中,要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抓机关党建失责缺位、质量不过关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党组织和负责人,要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机关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