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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13 09:16 来源: 本站原创

  

  (2019 年 9 月 12 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省委有关提高政协工作质量的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协党组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现就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协《关于进一步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意见(试行)》《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试)》,进一步提高省政协协商议政成果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实地调研。严格遵照省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量的实施办法》要求,精心组织调研。调研要突出专业导向,吸收有专长的委员和专家参加;要突出问题导向,用心座谈走访、细心摸清情况。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重点协商议题调研由分管副主席担任组长,专委会调研由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界别调研由界别召集人担任组长。
  二、加强讨论研究。调研前,要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每次调研结束前,调研组组长要主持召开内部讨论会,对调研课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成绩清单、问题清单、建议清单。要充分发挥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同专门研究机构的协作,利用好政协内外的研究资源。
  三、多方听取意见。重点协商议政课题一般要提前 2 个月在“掌上履职”APP 上组织网络议政。起草调研视察报告、建议案、专项建议等文稿,要充分吸收调研中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委员们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议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协商议政文稿形成后,要适时召开讨论会听取各方意见,或以其他方式征求有关方面、政协委员特别是参与调研委员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明确工作职责。常委会议建议案和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座谈会专项建议,由分管副主席负责组织起草,报主席审定;重点协商议题调研成果、委员集中视察和专题民主监督报告等,由相关专委会负责同志组织起草,经分工联系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审定;专委会调研、界别调研成果分别由参与调研的专委会负责同志、界别召集人负责组织起草,经分工联系的副秘书长审核后,报分管副主席审定。需要报送主席审定的文稿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前报送,同时附分管副主席、秘书长、分工联系的副秘书长和专委会负责同志的修改稿。
  五、严格时限要求。活动结束后,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紧形成书面议政成果。调研视察报告、专题民主监督报告等,一般应在调研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常委会议建议案(草案)应在常委会议召开前 10 个工作日完成,并在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座谈会形成的专项建议,应在会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
  六、层层压实责任。把提高协商议政成果质量作为重要工作,花大力气下硬功夫。对协商议政文稿的起草,要分层负责、各负其责,每一位参与的同志都要把自己当做“最后一关”,集中各方意见,认真梳理、用心打磨、反复修改、精益求精、精准建言,提高建言“靶向性”和资政“含金量”。牵头负责的分管副主席、秘书长、分工联系的副秘书长、专委会主任(副主任)、专委会办公室同志要认真负责,办公厅、研究室要统筹把关,做好文稿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切实扛起自己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