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5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政协协商议政质量,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依据政协章程和全国政协、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通过加强协商议政质量建设,努力实现从偏重数量和形式向注重质量和效果转变,使政协工作不断适应新时代我省改革发展新要求,不断顺应各界群众新期待,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共同奋斗。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协性质定位,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重要问题协商议政;坚持双向发力,在建言资政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坚持质量导向,把提质增效贯穿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增强政协工作生机活力。
二、目标任务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共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政协各项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4.人民利益至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反映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意愿,协助党委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5.特色优势彰显。立足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人才荟萃的优势,鼓励委员有序表达意见诉求,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
6.建言献策科学。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掌握情况准确,研究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客观,意见建议可行,为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7.成果转化有效。建言献策既要有助于党委政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又要有助于在协商议政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各党派团体、各界委员之间的思想沟通、凝聚共识,并面向社会广泛联系群众,做好统一思想、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三、实施路径
8.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议专题学习、政协讲坛系统学习、委员培训集中学习等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建立务虚会、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和学习座谈制度,增进“四个认同”,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9.掌握方针政策。委员要增强政策意识,主动了解、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更好履职打牢政策基础。完善情况通报制度,邀请党政部门介绍有关情况、重点问题,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完善网络履职平台,积极通过网络宣传政策、解答问题。
10.精心选择议题。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开展协商议政。协商议题要同协商形式相匹配,对一些重大协商议题,要综合运用不同协商议政形式,做到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效能。
建立健全年度协商计划选题机制。广泛征集政协委员、专门委员会、党派团体、市县政协的选题建议,重视通过网络征集选题。各专门委员会在提出选题建议的过程中,要征求党政有关部门意见。省政协研究室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起草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提交省政协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长会议和省政协党组会议讨论修改;省政协办公厅就协商计划草案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建议后,按程序提请主席会议审议,并以省政协党组文件报请省委审定。
11.深入调查研究。严格按照《省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量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调研,做到不经调研不议政。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重点协商议题调研由分管副主席担任组长,专委会调研由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界别调研由界别召集人担任组长。
调研准备充分。在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基础上,深入梳理情况问题,科学确定调研题目,精心组织调研力量,反复研究调研提纲,周密设计调研方式。专门委员会开展的专题调研,要突出专业导向,吸收有专长的委员和专家参加调研组,组织委员立足自身行业和领域,发挥专业特长和独特优势,从最了解、最熟悉的方面建言资政。
掌握情况深入。综合运用网络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座谈交流与个别了解相结合、定向调查与随机走访相结合、典型解剖与抽样分析相结合等方式,特别是要善于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掌握客观情况信息。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用心座谈走访、细心摸清情况,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对重要数据和材料要加以核实,努力使了解的情况信息全面、客观准确。
研究论证有力。每次调研结束前,调研组组长要主持召开内部讨论会,对研究课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成绩清单、问题清单、建议清单,并以此为基础撰写调研报告。充分发挥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研究建立同党派团体的联合调研机制、同专门研究机构联系合作机制,建立应用型智库,充分利用好政协内外的研究资源。
12.务实协商讨论。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以协商质量的提升促进思想共识的凝聚、建言质量的提高。做好事先协商,精心制定协商方案,主动就重点问题与有关部门提前沟通协商;加强事中协商,鼓励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引导委员之间、委员与有关部门之间积极互动交流;注重事后协商,跟踪了解协商成果落实情况,切实推动问题解决。积极探索完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更加经常有效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高协商成效。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继承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鼓励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讲真话、道实情、建诤言。要对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形成成绩清单、问题清单、建议清单。
13. 形成高质量议政成果。常委会议建议案和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座谈会专项建议,由分管副主席负责组织起草。起草过程中,要组织召开研究讨论会,充分吸收专题调研成果和委员们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议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形成成绩清单、问题清单、建议清单的基础上,撰写专题协商会议建言资政专报,做到集思广益、精准建言、确保质量。
14.推动成果转化。建立完善省政协办公厅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沟通机制,推动协商议政成果的反馈和落实。建立专门委员会与有关部门沟通机制,对协商议政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对有承诺的协商事项明确专人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对跟踪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进研究;对相关部门采纳落实意见建议的情况,及时向成果报送者和委员反馈。
15.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座谈会等向媒体开放的力度。建立协商议政成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协商议政成果和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
四、保障措施
16.加强党的领导。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以及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协商议政质量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相关重大任务,听取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影响协商议政质量提高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新成效促进协商议政质量不断提高。
17.压实履职责任。把牢关键环节,强化节点控制,在议题选择、调查研究、协商议政、形成建言资政报告等各环节建立责任制,特别是要对协商议政成果层层审核把关。牵头负责的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联系的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委会主任(副主任)、专委会办公室同志要认真负责,办公厅、研究室要统筹把关,切实扛起自己应尽的责任。
18.重视专门委员会建设。专门委员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向常委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注重突出质量导向,重点报告协商议政的成效。适时召开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加强新时代专门委员会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举措。
19.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加强委员学习培训,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政协基本知识,广泛学习与政协履职相关的知识。委员要着力在协商议政实践中磨练自己,全面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建立完善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制度,引导委员做好“委员作业”、常委交好履职报告。将委员参加会议、调研、视察、考察活动和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况,纳入委员履职档案,把工作质量作为点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20.加强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政协机关建设,倡导机关干部更多一些热情、更多一些创新、更多一些奉献。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规范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提高协商议政质量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