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六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加强省政协专门委员会与界别委员之间的联系,更好发挥界别的优势与作用,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对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的原则
(一)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自身的特点和工作任务、工作领域等,确定相应联系的界别委员;
(二)各专门委员会联系的界别大体相当。
二、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的方式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省政协工作总体部署,深入联系相应界别委员,为界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更好服务。
(一)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掌上履职APP、电子邮件、走访看望等方式,加强与界别委员的日常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二)组织界别委员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学习座谈或视察考察;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四)组织界别提出界别提案、提交界别大会发言、反映界别社情民意信息;
(五)围绕界别群众共同关心的议题与党政有关部门开展界别协商;
(六)组织界别委员围绕省政协重点协商议题和专委会调研课题开展网络议政;
(七)组织界别委员利用“委员活动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的具体安排
提案委员会联系民盟、特邀人士界(二组、三组)的相关委员;
学习委员会联系中共、社科界的相关委员;
文化文史委员会联系民进、文艺、新闻出版界的相关委员;
经济委员会联系民建、工商联、经济界的相关委员;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联系共青团青联、农业和农村界的相关委员;
科学技术委员会联系九三学社、科协、科技界的相关委员;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系无党派人士、总工会、妇联界的相关委员;
教卫体委员会联系农工党、教育、体育、医卫界的相关委员;
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联系民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少数民族、宗教界的相关委员;
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联系致公党、侨联、台联、对外友好、特邀人士界(一组)的相关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