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政协团结统战功能,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各方面,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现就创建委员活动之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委员活动之家的履职平台、桥梁纽带和联系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推动委员更好地履职尽责,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协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切实把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中去,确保委员活动之家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聚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重点围绕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坚持委员主体。认真落实省政协对委员履职的要求,充分发挥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用实际行动交出一份满意的履职答卷。
坚持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界别和专业优势,着力在思想引领、团结联谊、咨政建言、服务群众、岗位建功等方面不断创新、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多出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具体办法精神,坚持求真务实,持之以恒转作风改作风。
三、工作定位
围绕“学习新思想、创新添活力、履职高质量、树立新形象”的目标任务,按照“职责清晰、功能明确、设施齐全、运行规范、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要求,把委员活动之家建设成为委员深化学习交流、加强团结联谊、彰显界别特色、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协商民主、积极建言献策的重要履职平台。
1.建学习之家,打造学习交流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委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2.建履职之家,打造建言献策新平台。延伸政协工作触角,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协商监督、调研视察、学习宣传等活动,促进委员履职常态化,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等形式,积极献计出力。
3.建团结之家,打造团结联谊新渠道。拓展联谊空间,创新联谊方式,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委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深了解、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4.建民主之家,打造凝心聚力新纽带。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原则,尊重维护委员权利,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围。组织委员与群众面对面进行协商沟通,凝聚更多的智慧和力量,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创建要求
1.创建条件。委员活动之家可以各界别(委员联系小组)为单位,由界别(委员联系小组)召集人牵头,充分利用委员资源,立足现有条件创建。宁外省政协委员以设区市为单位创建委员活动之家。具体要做到“五有”:有场所,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配备履职必需的办公设备。有标识,在室外悬挂由省政协统一制作的标识标牌,室内张贴委员信息和有关制度。有活动,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活动。有制度,建立学习、活动、管理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有评价。每年对委员活动之家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由省政协对发挥作用明显的委员活动之家予以通报表扬。
2.创建流程。各界别(委员联系小组)向省政协提出书面申请,省政协办公厅根据创建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建议,报省政协领导审定后予以授牌。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加强对委员活动之家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2.落实工作责任。办公厅负责委员活动之家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委员活动之家的相关活动根据工作性质由办公厅或对应的专门委员会予以指导。设区市政协(南京市除外)对所在地委员活动之家的工作予以指导与支持。
3.强化激励引导。把委员参与委员活动之家工作记入履职档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委员活动之家和实绩突出的委员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