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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2 15:34 来源: 本站原创

(2018年10月18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市县政协等,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通过政协内部适当方式,向全国政协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有利于促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指导思想。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汇集、反映社情民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智慧和力量。 

  3.基本原则。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力体现政协优势和统一战线特色;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服务群众;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力求真实准确、讲求时效。 

  二、明确编报重点 

  4.关注全局性重大问题。特别是对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及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关注民生重要问题。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突出问题以及重要意见和建议。 

  6.关注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问题。特别是尚未引起党委、政府重视,但又代表事物发展趋势的一些重要情况、突出问题。 

  7.关注新的情况和建议。特别是其它渠道不易掌握或不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那些人数较少、容易被忽视的特殊群体的不同意见与合理诉求。 

  三、拓宽来源渠道 

  8.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责。广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密切联系群众,重点联系本界别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维护政协委员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民主权利。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纳入履职统计范围。省政协办公厅视情聘请若干委员为信息特邀委员。 

  9.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市县政协的联系与合作。为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密切同市县政协的联系,通过市县政协了解和反映基层的情况和普通群众的呼声。根据需要,在县(市、区)政协建立若干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 

  10.落实各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贯穿到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并作为体现和转化专门委员会履职成果的重要渠道,有组织、有计划、有侧重地收集、整理、报送委员在专题调研以及其他经常性活动中的真知灼见,以及各自所联系界别的社情民意。 

  11.重视政协履职成果的综合利用。加强政协履职成果与社情民意信息的深度融合,注重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座谈会、界别协商、对口协商等协商议政活动,以及视察、调研、专题民主监督、提案、大会发言、团结联谊等工作中,收集、整理、报送委员反映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 

  四、完善工作机制 

  12.健全分析与研判机制。把握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了解党政决策的信息需求,更加及时、有效地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建立信息会商、信息选题策划、信息分析提炼机制,紧紧依靠各方力量,加强信息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推进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提高社情民意信息的质效。 

  13.规范编审与报送机制。省政协研究室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反馈,以及有关组织、协调、服务、保密的具体工作。主办《社情民意》简报,并根据内容采取普报和专报两种方式,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涉及全国性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全国政协办公厅。专报省委书记、省长的《社情民意》简报,经省政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省政协主席审定;其它《社情民意》简报,由省政协分管副主席审定。 

  14.完善跟踪与反馈机制。加强与全国政协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社情民意信息进入党政领导机关办文办事程序,跟踪了解并及时反馈信息的采用情况、处理意见、有关批示和落实情况,切实保护信息反映人的积极性。 

  15.建立评比与通报机制。加大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力度,省政协每季度通报1次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设区市政协及信息联系点信息来稿及采用情况。每年通报表扬一批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强化服务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定期研究和布置任务,经常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全国政协办公厅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指导。建立专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网络,为信息报送者提供畅通、安全、快捷的传递渠道。 

  17.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构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设区市政协设立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社情民意信息,定期举办学习培训班加强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适时召开全省政协系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信息联系点座谈会、信息员座谈会等,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动工作。

  18.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