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国家大政方针,学习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不断增强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政协内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
四、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执行省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作出的决议。
五、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参加地方重大事务的讨论,并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认真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主动向党委和政府部门建言献策。
七、积极参加省政协召开的会议、组织的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省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等重要会议或活动,应履行请假手续。
八、在省政协会议上认真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九、对省政协和省政协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持自身在本界别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