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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6-02 13:50 来源: 本站原创

2003年5月22日政协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省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政协江苏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协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认真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专委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机构。各专委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理论、政策、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做好专委会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履行职能的政治业务水平。专委会驻会主任、副主任学习组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学习委员会负责制订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并做好相关服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有关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以及参政议政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等。专委会全体委员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活动。省政协举办的委员学习研讨班,应注意安排专委会成员参加。各专委会要针对自身工作特点,结合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安排相关学习内容,努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以学习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加强专委会的组织建设,是做好专委会工作的基础。要根据专委会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专委会机构,配备精干的领导班子,并根据委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专委会组成人员。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可聘请部分上届专委会负责同志担任专委会顾问。专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是专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要根据《政协江苏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的要求和委员会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专委会工作简则,规范专委会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各专委会要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周密安排年度工作。要坚持专委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报情况,部署阶段性工作,讨论通过调研视察报告;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任会议,协商决定专委会工作。要明确驻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坚持每周三个半天以上集中办公的制度,切实做好专委会日常工作。要不断拓宽政协工作思路,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区)政协专委会工作的经验,各专委会可在每届任期内组织部分成员赴兄弟省(市、区)政协学习、调研、考察两至三次。
    三、 围绕中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专委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配合做好省政协统一组织的各项视察和调研活动,制订视察、调研提纲,组织各界委员积极参与,整理、报送委员意见、建议。要认真承办委员论坛、月谈的组织工作。同时,要结合本专委会的职能和优势,积极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专题协商。每年要选好协商议题,制定协商计划,至少就一两个专题与党政有关部门对口协商,建言献策;二是加强民主监督。组织委员就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考察了解,提出建议和批评,并积极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三是开展专题调研。每年选择两至三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研讨,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专委会要在届内选择一、二个重大课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调研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四是做好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并加强催办和反馈,促进有关成果的转化和落实;五是积极推动委员小组的活动。要安排好活动内容,落实活动承办单位,使委员了解省情、政情、民情,为参政议政服务。提案、学习、文史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可选择一些课题,组织本委员会的委员开展相关问题的调研活动。
    四、加强联系和协作,增强工作合力
    搞好专委会的工作,既要依靠自身的力量,又要加强同各方面的联系与合作。要建立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定期走访,互相配合,及时与对口联系的部门交换意见,反馈委员建议,并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检查、立法咨询等活动。根据专委会的特点和任务,加强与省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特点和优势,联合开展调研和有关活动。加强同全国政协、兄弟省(市、区),及市、县政协相关专委会的联系,加强对市、县政协专委会工作的指导,经常交流经验,沟通信息。每届政协任期内召开一至两次省辖市专委会主任会议。对有关区域性、全局性的课题,应上下结合,组织有关市、县政协联合进行。加强专委会之间的协作配合,对省政协提出的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有关专委会要组织各界别有专长的委员,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同时,对专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学习、海外联谊等活动,相关专委会也应积极予以配合。
    五、注重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专委会的一切工作都要贯穿这两大主题的要求。担任专委会领导职务的同志,包括从党政领导岗位上转到专委会工作的同志,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端正思想作风,转变工作方式,尽快适应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要善于搞好团结,在专委会各项例会、调研视察、委员联谊等活动中,互相尊重、互相信任、肝胆相照、坦诚相见,做大团结的模范。要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鼓励委员说真话、报实情,使委员在宽松的环境中,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位置超脱的优势,为党政领导部门的决策出谋划策。要树立创新意识,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以创新的意识,与时俱进,突破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大胆提出新的观念、新的见解。同时要在已有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政协专委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六、加强领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政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专委会工作,对于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要充分重视专委会工作,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的领导。省政协主席会议要定期听取专委会的工作汇报,研究有关工作。省政协领导要实行分工负责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抓好分管的专委会工作。省政协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要协助分管主席,认真做好专委会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省政协每年召开两到三次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联席会议,部署、交流、总结和检查专委会工作。省政协常委会议要通知不是省政协常委的专委会副主任列席,省政协主席会议应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列席。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对专委会到市、县开展的调研、视察工作,要加强协调,减轻基层负担;要为专委会履行职能提供工作条件,做好服务工作。各专委会办公室作为省政协机关设置的为专委会服务的办事机构,要充实加强力量,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加快政协网络建设,加强网络管理,发挥网络优势,使之成为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重要纽带。
 
(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