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理论素养,更好地指导省政协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
1、省政协主席会议学习中心组,由省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和主席会议列席人员组成。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省政协学习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参加。
2、省政协主席会议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3、省政协学习委员会主任或一位副主任担任学习中心组秘书。学习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邀请专家辅导、发学习通知和学习记录整理等。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重要会议精神。
3、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三、学习时间和方法:
1、省政协主席会议学习中心组以个人自学为主,每周应坚持半天自学,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
2、省政协主席会议学习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进行讨论交流。
3、学习可采取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讲座)、看辅导录像、听辅导录音等多种形式进行。
4、根据学习内容,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省政协主席会议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
四、本制度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