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省政协委员:
江苏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初定于2021年1月25日至28日在南京召开,会期4天。根据会议疫情防控要求,将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健康管理
1.所有参会人员从2021年1月10日起,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填写《会前健康监测记录表》(见附件1)。宁外委员于1月23日将会前健康监测记录表提交给所在各设区市政协疫情防控联络员(联络员由各设区市政协秘书长担任);在宁委员于1月24日报到时将健康监测记录表提交给报到处工作人员。
2.有自2021年1月10日起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入境未满28天(14天集中医学隔离和解除隔离后健康管理14天)人员或“苏康码”和“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不得参加会议。
3.所有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自2021年1月10日起,不得离开江苏,不得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活动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确需离开江苏的,宁外委员须向所在设区市政协、在宁委员须向省政协办公厅报备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离开,返苏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在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中“需要申报的其他情况”栏注明。所有参会人员需签署健康承诺书,和会前健康监测记录表一并提交。
二、核酸检测
1.所有参会人员于会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会,核酸检测采样后立即进行封闭管理。
2.宁外委员于1月23日在当地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在宁委员于1月24日在所住宾馆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宁外委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集中来宁报到,由所在设区市政协服务保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位委员提前安排工作,准时参加会议。除因病或参加全国性重要会议活动确不能出席外,其他原因一律不得请假。请假须向省政协办公厅递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经批准。
2.会议的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3.有关表格可从江苏政协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电话:83393613、83393738(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附件:1. 会前健康监测记录表
2. 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