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政协如何更好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是一个必须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现就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内涵、载体与机理作一简要探析。
一、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内涵
首先,“一体两翼”——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主体。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主体是指在凝聚共识活动中处于主动地位的一方,主要以“一体两翼”为组成模式。“一体”,即政协党组织,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凝聚共识工作方向正确的根本保证;“两翼”,即政协委员和组织机构,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界别作用和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是做好凝聚共识工作的基本环节。其次,“三方协同”——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客体。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客体是指人民政协组织开展、深入推进凝聚共识活动时直接作用和影响的对象,在凝聚共识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的一方,主要指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和界别群众,三方缺一不可。再次,“七种共识”——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目标与内容。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目标主要包含凝聚思想共识、政治共识、民族共识、国家共识、合作共识、文化共识、发展共识等七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其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
二、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载体
一是制度载体。开展凝聚共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价值体系作为基础,并通过制度安排予以保证。全国政协出台了《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各级政协应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具体化,制定衔接配套文件,就凝聚共识的科学内涵、设置原则、工作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履职载体。依托专委会载体,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依托界别载体,通过科学设置、体现特色和强化意识等,着力提高界别的组织化程度。依托委员工作室、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等载体,推动政协履职触角向基层延伸。依托政协文史馆和政协所属社团组织,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依托政协智库载体,汇聚高端人才,打造高端“思想工厂”。
三是宣传载体。在媒体融合背景下创新新时代政协社会传播模式,加强资源整合,开展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传播,采取“会场+现场”“固定+移动”“集中+分散”的形式,畅通向社会传播共识的“最后一公里”,讲好政协故事,发出政协声音,不断扩大话语权、影响力。
四是基地载体。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围绕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面临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为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开创广阔空间。
三、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机理
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机理,是指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主体、客体和载体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运行规则和原理,具体表现为工作原则和运行机制。
(一)工作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三是始终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四是始终坚持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凝聚人心;五是始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六是始终坚持把凝聚共识融入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七是始终坚持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中努力发挥好主体作用,当好党政和各界人士、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八是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推动凝聚共识工作的理念思路、方法手段不断适应新时代实践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凝聚共识的工作质效。
(二)运行机制。一是思想引领机制。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为社会各界力量凝聚而鼓舞,为基层一线创新创造而鼓劲,为各行各业发展成就而鼓掌。二是民意整合机制。其独特作用不在于根据“众意”进行决策,而在于对各界别包括那些分散的、滞留于基层的民意的有效汇集和综合研判。把带有普遍性、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民意凝聚起来,变为社会的主导民意,纳入党和政府决策,转化为国家政策和法律;同时也引导和屏蔽那些不具有普遍意义、对社会有害的民意信息。三是协同合作机制。在履职实践中,既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外人士民主权利,创造更多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条件,又要进一步做好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的工作,在工作的融合中达到增进共识的目的。四是理性沟通机制。突出理性,在协商讨论中保持尊重、理解、信任与宽容,各协商主体在平等氛围中商讨问题,在互动中形成共识;突出公共性,推动协商成果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促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较好协调,进而形成大团结、大联合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