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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23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从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逻辑

展示人民政协的政治价值

 

侯福同

 

    30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中共中央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革的历史教训,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确认了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作出了国家工作重点实行战略转移的重大决策。当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始现代化进程的时候,我们面临着计划经济垄断生产和分配造成商品短缺和普遍贫穷的困境,我们党从国际国内的实践经验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取代传统的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由于市场经济是以分工和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商品交换为前提的,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显示出巨大的活力,这就催生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要求我们改革原来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制度,并且用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来改造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前后,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们基本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形式总要以人格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经济矛盾和问题总是要产生“政治聚集”效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必然引起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社会阶层的分化。如何对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如何面对社会力量的分化和贫富不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问题。也就是说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是我们党必须给予高度关注的时代课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果断地肯定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和社会阶层的新情况,为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兼顾各方面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进一步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并要求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进程,我们清楚地看到在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推动下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一步一步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逻辑。

    根据这一发展逻辑,我们可以预见,下一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必然高度关注公平正义、关注民主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在政治学看来,政治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政治在本质上主要考虑的是利益关系问题,经济主要考虑的是物质财富问题,文化主要考虑的是精神财富问题。30年来,我国社会已经并正在悄然发生一些重大变化,人们从短缺经济时期对物质财富的渴望逐步转变为现今对社会公共品的追求,一个高效廉洁、平等参与、公平透明的公共领域成为时代的要求。为此,必须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社会共享机制,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过去30年,如果说中国发展最快的是经济,那么改革最慢、最艰难的则是政治体制。而人民政协正可以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发挥独特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独特优势。人民政协促进各界人士广泛的政治参与,保证各界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拓宽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人民政协有利于优化中国政治制度的社会整合功能,扩大整合的边界和效力,吸收更多的社会力量融入政治体系,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促进政治团结、社会和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力量的壮大和社会结构的多元化使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一元化领导体制也面临空前的挑战。如何保持高度一元化的领导体制与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主要形式,为我国政治体制一元领导与多元参与在民主法治框架下的有机统一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上的最佳模式,它既可以适应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转变,又能够保持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消除一元化领导体制下政治参与的“膨胀”危机。从当代中国的发展逻辑可以展望,人民政协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政协不仅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而且政协事业本身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首先,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得到进一步充实。人民政协诞生时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为了强化政党间的互相监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意见,80年代初民主监督被列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至1995年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列为政协的三大职能。同时,三大职能的内容和形式也在逐步丰富和发展。其次,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从组织建设方面阐述了政协“四位一体”的建设内涵,此外人民政协的思想理论建设、制度建设等也有长足进展。再次,对人民政协基本属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开放后,统一战线的内涵发生了新的变化,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社会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期望越来越高。人民政协再以“统一战线组织”来统括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从制度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强势突出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所以,1982年修订的政协章程把“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列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本属性。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14号文件第一次以执政党文件形式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随后这一制度被载入宪法,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1995年人民政协三大基本属性得到完整表述,并在2004年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得以规范。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中共十七大把有关人民政协的内容放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章节中加以论述,本身就包含着我们党对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认定,也包含着对如何认识和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

    人民政协工作千头万绪,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二是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没有决策权;人民政协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能代替政府去具体解决经济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人民政协归根结底是一个协商性政治机关。人民政协建言献策虽然能促进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但它终究是党和政府的咨询或参考资源。人民政协不是为调研而调研,不是为提意见而提意见。出主意、提意见是人民的民主权利,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发挥团结和民主作用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以建言献策这种方法实现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这一宏伟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言献策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在工作中应该正确把握实质和形式、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既要为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建言献策,同时我们还要兼顾其他工作,特别要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高度,着眼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功能,科学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如果我们每届政协能够围绕“完善人民政协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功能”这一主题深入研究一两个课题,对人民政协的长远发展而言,其价值和意义不亚于我们搞一些调研、提交一些提案或建议案。

    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人民政协已经成为有效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政治功能的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必将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辟更好的途径、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