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民革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南京召开。民革省委会副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出席会议。
会议重点研究讨论了民革省委会内部监督体系建设、《民革江苏省委会关于纪律处分工作程序的规定(试行)》。与会人员围绕内部监督的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以及纪律处分权限、处分流程、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展开了建设性讨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民革省委会构建内部监督体系、制定纪律处分程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化纪律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积极举措。要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逐步形成监督意识强、监督机制全、监督效果好的良好工作局面,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省级组织提供坚实的监督保障。以《民革党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为依据制定纪律处分程序,明确纪律处分的完整流程和纪律处分各个环节应注意的事项,绘制直观明了、便于操作的路线图,对于进一步规范纪律处分工作、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会议还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民革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将积极开展调研,助力纪律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年度计划,持续推进各项内部监督工作,助力参政党自身建设;开展主委接待日活动,听取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内部监督工作。